刚开学不久,江苏省句容市有家长向人民网反映称,该市实验小学操场新建了塑胶跑道,教室和课桌也被油漆粉刷一新,然而开学后部分孩子相继出现了咳嗽、流鼻血等症状,家长十分担忧。针对家长对环境安全的质疑,该校5日向一至三年级学生发布停课通知。7日下午,句容市教育局相关人士回应检测结果称,句容实小塑胶跑道由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于9月6日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所有6项检测结果为合格。
检测中心资质遭家长质疑
据上述文章介绍,二次检测由省锡中小学与惠山区规划建设局共同对跑道进行采样,并委托华东理工大学运动场地合成材料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家长一方并未参与检测过程,鉴定结果也没有得到所有家长的认可;此外,华东理工大学运动场地合成材料检测中心(中国田径协会田径场地人工合成面层检测实验室)的相关资质也遭到家长一方的质疑。
公开资料显示,在多起校园跑道异味事件中,校方都出具了华东理工大学运动场地合成材料检测中心检测的报告。
据上海媒体2015年10月30日报道,上海市质监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华东理工大学运动场地合成材料检测中心不是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发证机构,针对塑胶跑道的两项国家检测标准GB/T14833、GB/T 22517.6不在该检测中心资质认定范围内。
上海质检总局发表该言论五天后,2015年11月3日华东理工大学官方微博发布该检测中心声明称,该检测中心“是中国田径协会授权和指定的塑胶跑道面层理化性能检测实验室,为国际运动面层科学协会(ISSS)团体会员单位;已获国际通行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证书,现为国际田联(IAAF)认可实习期的检测实验室”。
声明同时强调,该检测中心“是国标GB/T 22517.6-2011“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6部分:田径场地”的制定者之一”,曾接受山东、广东、浙江多个司法、政府单位委托进行检测、出具报告,“具备按照国标GB/T 14833-2011和GB/T 22517.6-2011中的项目进行检测的能力”。
有网友对声明内容提出质疑称,该检测中心并未获得计量认证(CMA)资格,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因此该检测中心出具的报告只能对内提供给委托方。
也就是说,虽然华东理工大学运动场地合成材料检测中心具备检测能力、得到各机构认可,但因为其不是计量认证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公证数据对外发布。
现有塑胶跑道标准已然落伍
据《人民日报》2016年7月23日报道,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任俊在接受其采访时曾表示,符合《合成材料跑道面层》国家标准(国标GB/T14833-2011)的跑道不一定合格,该标准只规定了塑胶跑道中苯、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以及重金属铅、镉、铬、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最高限量,无法覆盖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跑道有)异味就代表有问题”。
在今年初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异味操场”事件中,校方出示的检测报告显示跑道合格,但该校家长另行检测,跑道样本中检出多环芳烃、短氯链石蜡超标;这两项指标均并未出现在《合成材料跑道面层》中。
校园塑胶跑道国标正修订
据报道,目前中国执行的与塑胶跑道产品有关的国家标准为《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6部分:田径场地》和《合成材料跑道面层》。但这两个“国家标准”均存在标准宽松导致生产厂商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甚至毒性溶剂,以及二者均非强制性标准从而导致“有标准而无执行”的先天缺陷。可以说,这也是导致十数年来塑胶跑道近乎“裸奔”的情形。此种情形,未免让人倍感沉重。
开学第一天,教育部网站公布了校园塑胶跑道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称目前全国中小学共有塑胶跑道68792块,正在建的4799块,其中停建的2191块。而已经铲除的“毒跑道”,有93块。
据介绍,8月中旬,由国家督学带队,联合检测、招投标专家组成的三个调研组赴相关地区就“塑胶跑道”有关情况开展专项个案综合调查。调查结果为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塑胶场地的招标采购、安装施工、质量检查、监理验收、招投标等过程加强监管,提供了依据。
为推动相关标准修订工作,教育部正积极与国家标准委对接,同时要求各地在国家强制标准出台之前,可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塑胶跑道的有关强制标准的研制,增强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目前,湖南、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地分别以行业协会指导书或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各地塑胶操场施工标准,加强了塑胶操场建设的监管。
跑道检测亟需真正的“第三方”机构
塑胶跑道与孩子生病有多大关联?调查结果尚未出炉,但是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室外塑胶跑道从原料生产、引进,到施工过程、施工成果的确认验收等一系列环节中存在着诸多漏洞和问题。入口把关不严,工程建设监管形同虚设,“毒”跑道趁虚而入,成为孩子健康的隐形杀手。
第三方检测机构又称公正检测,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监测活动。独立第三方检测企业的存在有着其自己特别的意义,既是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帮助政府摆脱“信任危机”,又能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持,为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平台等。
有家长指出,学生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国家和每个家庭的未来,在环境安全上理应按照更严格的标准,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和学生直观感受有差异,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对检测机构也检测一下,看其是否权威,减少家长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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